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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從藝術館回來,馬上就領悟了人生的大道理!
實在太感動了!
這就跟"朝聞道,夕可死"是一樣的道理啊!
(此為誇示語句)


話題扯遠了,回到領悟。
而我領悟到的道理是「等價交換」,
而這其中是有一個小故事的,聽我娓娓道來。


「音樂會?」我瞪大眼,看著螢幕。
有一個朋友傳來訊息,說屏女有個音樂會要舉辦,
而且是免費的!
「會不會太好?」我眼大到爆表,「我要去!」


當然啊,那裡有正妹朋友兩枚,和免費的音樂會,
怎麼能浪費呢?


而且我篤定了不帶朋友去。
我怕到時候那些臭男人會破壞我低調優雅的氣質,
為了慎重起見,還是不要隨便帶寵物入場好了!
(淫魔!明明想獨享)


於是我便到了藝術館。
環顧了一下,便要走入會場。


「帥哥!要不要買節目表?10元就好喔!」
有幾個屏女的在櫃檯招呼。
於是我買了一張。
畢竟能夠用10元換到音樂會跟正妹兩枚還是很划算!

而音樂會中場時,我和她們零零落落的說了幾句。
到了完結時,我們又聊了一下。
之後我便離去。帶著很好的心情。


「今天真是我的天!」我莞爾,騎車狂奔。
大約騎了十分鐘,離家門口只有不到四分之ㄧ車程時,
突然覺得手空空。
「夭壽!雨傘忘了拿!」我大驚,趕緊掉頭猛衝。
等到我回到藝術館時,門已經關了,
剩下一個氣喘吁吁的呆子在門前喘氣。


我很想對藝術館比中指,但我知道這跟我氣質不符,
於是我碎碎唸了幾句便離去。


整當我鬱悶著騎回家時,我突然頓悟!
就如同蘋果轟頂般,我瞪大眼。


「難道這就是等價交換原則?」
我知道這對你們太難,我說明一下好了。
因為老天爺看不過去我佔太多便宜了,
於是要我多拱手送出一支傘!


對吧!老天爺!
但傘是無辜的啊!


好了,我虎爛完了,準備睡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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