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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候我真的會覺得,
台灣某些人是腦袋有問題還是怎樣,
明明台灣不算太過落後,
怎麼思想落後的人卻像蟑螂一樣天天到處亂飛。


例如陶子之前在電視上不過說了:
「有野狗群時,我老公會立刻找環保局來抓。」
連這也要罵?根本看不懂在罵個什麼勁的。


好啦,就算野狗被政府抓去會被安樂死,
so what?


你要搞清楚一個觀念,
在人類社會體制的建構之下,
管他們有沒有生命,有沒有知覺,
動物的身分地位跟商品其實沒什麼兩樣,
只有人類最大。


所以啦,有人養豬養牛,
那些動物的生存目的就是供給人食用。
所以啦,你才有辦法穿皮鞋,穿皮草,
你才能夠買狗呀貓呀鳥呀回家當作寵物。


為什麼?
因為在社會的規範之下,他們不過是商品。
或許你會問眾生平等,憑什麼他們被我們操弄?
這道理我也知道,但現實是殘酷的。
就算再怎麼不願意,我們生下來還是不斷的利用著它們。
就因為人類比其他動物強,所以人類掌握霸權。


所以之前有人幹譙吃狗肉的人,我也覺得很可笑,
愛狗人士不外乎說:
既然有豬可以吃,你憑什麼吃狗?
那我可不可以反問你憑什麼吃豬?


如果有一個國家,狗生下來就專門被養來吃的,
然後那裡的人認為豬so cute,生下來就被當作寵物飼養。
那麼他們吃豬肉也一樣被幹譙。


懂了嗎?
這只是國情不同而已,但重點是法律有規定不能吃狗肉嗎?
沒有,所以吃狗肉只是個人自由意志的選擇。


每個人都可以選擇吃狗吃豬,因為狗跟豬在法律上根本沒有分別,
他們都只是物品的地位,說難聽一點,他們都是為人類而生的。
只是豬被拿來吃,狗被拿來養。


豬被拿來滿足口慾,狗被拿來滿足人類心靈的寄託,
他們生的目的都只是滿足人類的欲望。


所以你當然可以不吃狗,討厭吃狗的人,
但你不能限制別人吃狗的自由。如此而已。


拿這個觀點來看陶子的事情,道理也很簡單。
因為人類最大,野狗對於人類來說有攻擊性,所以當然要抓起來管制啊!
連這個這也不懂,搞什麼?


承認吧,
你可以把狗買回家養,
就表示你打從心底認為他是寵物(商品)了,
只是這個說法太過衝擊道德規範了,你不敢接受而已。


如果這次被回收的是一堆破沙發,一定就沒人靠背了。
但實際上,他們在法律上是同等的地位而已。
認清這個事實吧!


[補充]


實際上,那些愛狗人士呀,愛貓人士呀,
他們也照樣吃豬肉牛肉,他們可以偏好某一個東西,
所以袒護它,可笑的是他們的道理根本完全站不住腳。


如果哪天我很愛豬,然後說我要養豬,不要吃也不要殺牠,
他們絕對理虧,可是還是改不掉吃豬的習慣。


真是可笑。



老話一句,請尊重個人自由意志的選擇。
某些人落後的思想請重新洗白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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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夏摩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