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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妳的名字寫在明信片裡,帶了去旅行,
我便以為能把對妳的依戀寄託在風景。
當我把心帶到了埃及、巴黎、東京、土耳其,
我才發覺對妳的思念只會漸漸鮮明。
便是我從南極到了北極。
便是我從日落到了天明。
我就算放縱自己,對妳的思念只會更加無所遁形。
這是很久以前寫下的一段,不知道該如何歸類的文字。
最近在寫小說,沒有顧到網誌,
不經意之間翻到了這段文字,就跟朋友借了照片,
發了一篇簡單的文。
老話一句,獻醜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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